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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出版物零售经营单位设立办事指南出版物零售经营单位设立办事指南
办理类型:承诺件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对象:单位或个人
申请条件:第十条,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门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0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02,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03,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法规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材料
5.经营管理承诺书
6.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决定—发证
出版物图书经营许可证零售审批为成都市各区行政审批局,受理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双流区,新津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