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初期火灾的几种应急处置。
发生火灾后,在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的同时,还应及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利用简易的灭火器材和设备进行扑救。处置方法有:
1、隔绝可燃物,搬走起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关闭阀门,切断流向火点的可燃气体或液体。
2、冷却降温。
3、利用泡沫覆盖燃烧物表面;用容器、设备的顶盖盖灭火点;油锅着火时,盖上锅盖;用毯子、棉被、麻袋浸湿后覆盖燃烧物表面;用沙、土覆盖燃烧物,达到窒息灭火。
4、小面积的固体可燃物燃烧时,可用扫帚、树枝条、衣服扑打。
5、如发生电气火灾,或者电气线路、设备受到火灾威胁时,或电气线路影响灭火人员安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6、对密闭条件较好的小面积室内火灾,在未做灭火准备前,应先关闭门窗,以阻止新鲜空气进入,防止火灾蔓延。
信息传输要求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或联动信号后10s 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接收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后100s 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当具有自动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功能时,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发出传输信息指令后100s 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接收监控中心的查询指令并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将信息传送给监控中心。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有信息传输指示灯,在处理和传输信息时,该指示灯应闪亮,在得到监控中心的正确接收确认后,该指示灯应常亮并保持直至该状态复位。当信息传送失败时应有声、光指示。火灾报警信息应优先于其他信息传输。信息传输不应受保护区域内消防系统及设备任何操作的影响。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米,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1)建筑高度超过32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1、消防电源应为电源,不允许插接接头
2、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允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围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
3、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显示保护地图(模拟图、平面图);显示消防电源的状态;配备火灾报警应急广播控制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