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文化“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贸易中,版权资源的运营和保护是文化产业企业获益的来源。为版权价值保驾护航的公司是文化贸易生态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阜博集团正是这一细分赛道的领先者,也是赛道上为数不多的上市公司之一。近日,记者专访了阜博集团董事长王扬斌,他分享了阜博集团未来在数字文化贸易中的发展方向。
“阜博通过自主研发的数字指纹和水印专利技术等,为全球的数字内容资产拥有者如电影、电视流媒体平台、唱片公司、体育赛事、web 3.0生态参与者等,提供必要的数字基础设施服务,保护其数字内容资产的权益,并在此基础上推动数字文化内容‘引进来’和‘走出去’,提升数字化方式的变现收益,让创意更有价值。”王扬斌介绍说。
阜博集团的一面专利展示墙刘怡鹤摄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鼓励企业向数字服务和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型。2022年7月,商务部等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到要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等。
“这些政策给阜博集团进一步推动数字文化贸易发展,持续做好贸易中的境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指明了方向。”王扬斌说。
阜博集团获得的各类证书、奖项刘怡鹤摄
在他看来,如今数字贸易方兴未艾,代表着全球化和数字化的重要趋势,而数字文化贸易则是数字贸易的重要板块,因为它叠加了文化、科技和经济的多重特征和战略意义。因此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除了经济价值之外,对于提升我国软实力、提高对外传播影响力来说也非常重要。
展望未来,王扬斌表示,阜博集团将从三方面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领域的业务。
一是继续推动数字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阜博集团将构建更多国际文化出口渠道,服务并汇聚更多数字文化企业,包括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作者,带动提升数字文化出口规模,助力共同富裕。同时,阜博集团将通过全球范围内的并购等资本运作,整合数字文化贸易领域一站式服务能力,为各类企业参与全球数字文化贸易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也为我国数字文化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先进案例。
二是培育数字文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随着数字文化产业快速迈入web 3.0时代,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技术加速应用,推动数字文化内容生态更加繁荣,产业对于核心IP及作品知识产权保护和交易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并且逐步扩大到数字资产层面。阜博集团将依托自主研发的技术积累和产业经验,打造涵盖数字资产生产、发行、交易全流程的确权服务体系,为数字资产的全球流通提供必要保障。
三是推动行业研究和规则标准制定。阜博集团通过和海内外高校合作,在全球范围的产业实践中贡献具有行业事实标准的数字文化内容版权保护和交易解决方案。阜博集团将牵头或参与更多与国际接轨的行业标准输出,为国内、国际相关规则制定和标准化工作贡献力量。
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阜博集团发布的财报显示,在截至2023年3月31日为止三个月内,阜博集团的总收入相对2022年同期的增幅约为135%;中国内地业务的收入相对2022年同期的增幅约325%;每月持续收入(MRR)相对2022年同期的增幅约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