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险企消保体检背后的秘密
2021年度保险公司消保工作的体检结果相继出炉。3月7日,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93家保险公司相继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以下简称“消保监管评价”)结果。整体而言,2021年度并未有最高等级一级的消保监管评价结果,而有3家财险公司被评为最低等级四级。值得注意的是,财险公司整体的消保监管评价结果不如寿险公司。
消保监管评价是保险业行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自银保监会2021年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后,如今消保监管评价结果首次公布。在业内人士看来,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如何降低低等级评级公司的比例可能是未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点。
财险不如寿险
3月7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自2022年下半年至今,有93家保险公司公布了消保监管评价结果。
根据《办法》,消保监管评价结果设置了四个等级。其中,一至四级分别代表保险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行业内处于领先、中等、偏下以及落后水平。为增强消保监管评价结果精准度,二级和三级又细分为A、B、C三个等次。该评价结果的评价要素包括“体制建设”“机制与运行”“操作与服务”“教育宣传”“纠纷化解”5项基本要素和“监督检查”1项调减要素。
从目前披露数据的保险公司来看,2021年度并未有一级消保监管评价结果出现,而华农财险、安心财险、阳光信保在内的3家财险公司消保监管评价被评为四级。在披露消保监管评价结果的51家寿险公司中,华泰人寿、农银人寿、鼎诚人寿在内的38家为二级,占比超七成。从42家财险公司消保监管评价结果来看,仅有太保财险、太平财险、华安财险在内的24家公司为二级,占比刚刚超过五成。
对于财险公司消保监管评价结果整体情况不及寿险公司,资深精算师徐昱琛表示,财险公司的车险、隔离险、互联网保险等产品与消费者直接接触较多,所以相对而言出险的概率和服务接触的次数就会多。比如2022年隔离险相关纠纷并不少见,个别的产品产生投诉或令消费者不满意,可能会导致一家保险公司的消保监管评价结果偏低。
“从目前保险公司消保监管评价结果来看,反映出整个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如何降低低等级评级公司的比例可能是未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点。”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副教授郝臣表示。
四级机构“危了”
根据目前已披露的消保监管评价结果,被评为三级或四级的公司受影响或较大。
对于消保监管评价结果差的机构会采取怎样的措施,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对于评价发现的问题,督促机构及时整改。
根据《办法》,对消保监管评价结果为三级的机构,可视情形依法采取下发风险提示函、监管通报、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内部问责等方式要求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和执行,必要时公开披露其不当行为。对消保监管评价结果为四级的机构,除可采取对三级机构的监管措施外,对于整改措施不力或到期仍无明显整改效果的机构,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在开办新业务、增设分支机构等方面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对于安心财险在内的四级机构将受到怎样的影响,北京商报记者就相关问题致函进行采访,截至发稿相关公司未进行回复。在徐昱琛看来,如果一家保险公司评级很低,比如被评为四级并且整改不力,那么,监管部门会采取整改措施甚至会停止公司业务。不过,总体来说,保险公司会配合监管作出相应调整,避免产生监管采取措施这一情况。
一直以来,我国监管部门重视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文件。如2021年出台了《办法》,2022年又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对于在提升消保监管评价结果方面可以采取哪些举措,徐昱琛表示,保险公司一方面要有较好的服务流程,另外一方面也要和客户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以隔离险为例,一些消费者误以为隔离即赔,加之保险公司宣传时过于突出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很容易获得赔付,但实际而言,保险理赔包括整个投保阶段都有较为严谨的规定,所以保险公司要在销售过程中更加规范。另外,理赔也要更人性化,可以从理赔时间、简化材料等方面优化理赔流程。
千亿巨头“改朝换代”,20年老将王明辉“谢幕”云南白药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环球老虎财经app
王明辉的离任标志着云南白药老将时代逐渐落幕,曾带领云南白药创造无数“爆款产品”的王明辉近两年来深陷争议,老友陈发树的加入一度让公司炒股巨亏,此番老董事长的离职是功成身退还是另有隐情暂且不得而知。但从近年公司的资本动作来看,“华为系”高管的入主和数字化转型正成为这家老牌药企的“新标签”。
千亿药企创制120周年之际,任职二十年的“掌舵人”突发离职。
3月6日晚间,云南白药公告称,因个人原因,近日王明辉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在云南白药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职务。
或受此消息影响,今日开盘云南白药低开低走,截至晚间收盘公司股价跌5.29%,收报54.72元/股。
悉数老将任职二十年内的种种,无论是业务拓展还是资本运作,王明辉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而自云南白药引入国企混改后,“中国巴菲特”陈发树的加入也让云南白药一度陷入了炒股亏损的舆论。
实则近年来,云南白药的投资在各行各业都“遍地开花”,无论是对小米、伊利还是恒瑞,投资收益逐渐撑起了云南白药的净利增长。
此外,在无法依赖一只牙膏撑起千亿市值的云南白药,如今正四处寻找突破口。
二十年老将突发离职,
任期内净利增长超80倍
3月6日云南白药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王明辉于近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今年61岁的王明辉是云南白药实打实的老人。据悉,早在1999年5月26日,王明辉就加入云南白药任公司总裁,而到2004年5月26日起任公司董事长。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王明辉的离职实属突然,当前距其上任云南白药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仅过去四个月,而王明辉本届任期原本应该是三年。
对此,王明辉表示在未来的六个月内,将不会转让其所持有或新增的云南白药股份。根据3月6日的收盘价57.77元/股计算,王明辉所持股份市值约为5800万元。
悉数王明辉任职生涯,1999年的云南白药年营业收入仅有2.32亿元,净利润为0.34亿元。而在王明辉任职内截至2021年,云南白药实现营业总收入363.7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28.04亿元,与王明辉刚进入公司相比,营收增长超155倍,净利润增长超80倍。
业绩的大增离不开王明辉的创新。在王明辉进入云南白药后,他提出了将白药的概念应用到中药以外的产品中。
2001年,云南白药推出了家喻户晓的云南白药创可贴,一经推出,云南白药创可贴当年销售额就高达3000万元,而到了2007年,这个数字已经飙升至近2亿元,仅次于邦迪。
2004年,王明辉出任董事长,云南白药“王炸”产品云南白药牙膏问世。王明辉将“药”这一概念覆盖到牙膏商品的策略取得了巨大成功,此后多年,云南白药也靠着一款牙膏撑起公司营收。
多年来,云南白药牙膏扛起了公司盈利的重担。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上半年,云南白药牙膏已经连续四年市占率第一,且高达24.8%。同期内,云南白药牙膏的净利润占集团营收的总净利润的 88.13%。
而靠牙膏挣钱的局面并不能长久维持,自2017年开始云南白药牙膏销量增长便开始放缓。2011年其销售额增速高达45.34%,但到了2021年,增速仅为9.7%。
近年来,不断探索多元化转型的云南白药虽逐渐发展新的大健康产品,但牙膏之后再无王牌,与此同时,云南白药也迷失了药品主业的发展方向。
从最新披露的业绩报来看,2022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283.63亿元,同比增长18.52%;实现净利24.51亿元,同比下降42.38%。
逐渐陷入了增长乏力的云南白药,将目光放到了投资上。
王明辉在左,陈发树在右
在王明辉任职的最后日子里,充满资本市场的争议,虽此番离职并未披露原因,但任职仅四个月便突然离职的王明辉,或许并非是功成身退这么简单。
纵观王明辉任期间,其领导云南白药进行了两次重大资本运作,一是2016年开始进行混改并增资扩股,二是2018年启动白药控股整体上市工作,而两次资本运作后公司也多了一位重要的人物——陈发树。
2007年,陈发树在攻读长江商学院期间,结识了时任云南白药董事长的王明辉。此后2009年,陈发树以22亿元现金收购云南白药第二大股东红塔集团所持有的12.32%的股份。
不过,红塔集团的主管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为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由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虽然陈发树通过起诉拿回了22亿元的本金及利息,但未获得云南白药的股权。
然而,陈发树对云南白药可谓“情有独钟”,此后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成功进入了云南白药的股东行列,并于2015年成为云南白药前十大股东之一。
2017年,云南白药牙膏增长陷入滞缓,产品无法破局就从体制上破局,云南白药“混改”拉开帷幕,在此之际陈发树掌控的新华都实业增资约254亿元,如愿获得云南白药50%的控股权,此后2018年6月,陈发树成为了云南白药的法定代表,王明辉仍为公司董事长。
此后二人联手,在2021年5月云南白药出资112.29亿元,认购上海医药非公开发行的6.66亿股,成为持股18.02%的第二大股东,陈发树的加入和王明辉的掌舵让云南白药业务和资金升上新阶段。
然而陈发树的加入并未能如愿推动公司的起飞。相反,由于炒股巨亏和主营业务不振等问题,该公司频频登上热搜。2020年云南白药因为炒股获利颇丰,增加了利润。然而在2021年,该公司持有的股票却下跌。
截至2021年年末,云南白药的证券投资合计亏损约19.29亿元。由此,云南白药也被外界戏虐为不务正业。
面对外界和监管机构的质疑,云南白药痛定思痛,并表示将缩减证券投资额度。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云南白药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3.69亿,较2021年末的47.20亿元减少约49.8%。公司发布的公告解释称,“本年处置了部分股票投资及基金投资”。
“中年危机”后,
数字化成为新“抓手”?
除了炒股,近年来,云南白药的投资在各行各业“遍地开花”,其中云南白药对小米集团的投资高达16.32亿,对伊利股份投资8.87亿,对恒瑞医药投资4.26亿。而想要靠投资“赚快钱”的云南白药实则也是因为其主营制药业务的停滞。
从2022年半年报来看,云南白药收入主要来自商业销售和工业销售两大板块,其中工业销售收入为69.58亿元,在公司总营收中的占比约为38.62%,其毛利水平为64.69%,远超商业销售收入的6.41%。然而工业销售收入仅同比微增1.96%,毛利率则相较上年同期下降3.33个百分点。
虽王明辉的任职将昔日的“中药巨头”成功跨界成“日化巨头”,但因白药系列药品闻名的云南白药显然不甘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王明辉离职后,由总裁董明暂代履行其职务,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及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工作。
从董明的履历来看,2021年加入的董明其曾在华为任职超20年,公告显示,董明历任华为技术工程师、华为东欧地区部固网产品行销部长、华为中国区副总裁等职务。
就在董明加入云南白药一年后,云南白药再度引进华为另一员大将马加,而马加便是由董明提名。
资料显示,在加入云南白药前,马加曾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区CFO,负责华为中国区(不含港澳台)的 ICT 经营管理、风控、销售融资、税务、子公司等财经领域业务,以及财经组织建设工作。
有意思的是,两人在履职云南白药前,均无医药行业的从业经验,虽不具有医药背景但董明却拥有企业科技化赋能和数字化转型经验,而数字化转型也是云南白药近年来业务发展的重心。
就在董明任职的一年内,云南白药销售费用率10.71%,相比上年减少了约1个百分点。研发费用3.31亿元,同比大增83%。
去年7月,以“创新驱动新变革数字引领新格局”为主题的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举行。峰会上,云南白药与华为签署了《人工智能药物研发合作协议》。
此后25日,云南白药就签署合作协议发布公告时称,公司将与华为技术在人工智能药物研发领域,开展广泛的交流和合作,探索联合科研创新的机制,扩大双方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包括但不限于大小分子设计、相关病症、数据库开发等。
种种信息都表明云南白药开始发力数字化及创新药。
7方面43项措施!福建印发通知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主要包括七个方面43条措施。
其中金融服务方面,包括引导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平稳接续过渡,积极支持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三农”主体的融资担保业务,新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特别是处于收尾项目)金融扶持力度,扩大农业农村金融产品、商务领域金融产品普惠覆盖面,推动优化贷款利率,持续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孵化力度等9条措施。
服务业方面,包括加大服务业引导资金对困难行业支持力度、支持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延长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吸引外省游客入闽等4条措施。
促进消费方面,包括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发放信用贷款、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免征部分车型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提升航空运力和机场集货能力、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福品消费等6条措施。
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省“两会”部署,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一步强信心、鼓干劲,激励市场主体增产增效,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努力推动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增长稳、三季度势头强、四季度成效好,制定以下措施。
一、继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1.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应退尽退、及时退付。(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省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二、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3.引导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平稳接续过渡。推动进一步扩大“无还本续贷”产品覆盖面,缓释市场主体疫情恢复期偿债压力。继续加大“随借随还”类金融产品创新和推广力度,支持市场主体降低融资成本。(责任单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
4.设立福建省中小微企业“争优争先争效”专项资金贷款,第一期规模100亿元,省财政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开拓市场、提质增效等。积极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三农”主体1000万元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合理降低担保费率。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主管部门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理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减少重复尽职调查,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金融监管局)
5.新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对募集资金由托管商业银行转贷给中小微企业的,省发改委按当年实际完成的转贷规模一次性给予发行人0.5%贴息。(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6.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特别是收尾项目)金融扶持力度,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区分房地产集团公司风险和项目公司风险,加大对正常建设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贷款、按揭贷款等合理融资需求的支持力度,确保房地产项目建设交付。(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住建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
7.扩大“乡村振兴贷”、信贷直通车服务等农业农村金融产品,以及“商贸贷”“外贸贷”“台企快服贷”等商务领域金融产品普惠覆盖面。(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财政厅)
8.继续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支持,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资金支持比例提高的政策,按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支持。充分用好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强跨部门“几家抬”,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推动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责任单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
9.对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因新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责任单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
10.推动优化贷款利率,促进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持续释放LPR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强化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稳定银行负债成本,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责任单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
11.抓住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机遇,加快资本市场融资步伐,持续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孵化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融资、再融资。支持我省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通过股权和债权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福建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省内相关企业的投入,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未来,积极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发展。(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财政厅,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三、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12.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对2023年上半年各级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各类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支持当地财政给予资金补助,可从切块下达的省级工业技改专项资金中列支,每场活动最高列支100万元。引导省内工业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对接,对2023年各级工信部门通过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开展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参会工业企业达25(含)—50家、50家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举办方每场5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13.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在现有扶持政策基础上,对省内(不含厦门)、省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今年较去年扩大生产部分,按照9座(含)以下新能源载客车、3.5吨(含)以下新能源货车及其他新能源专用车,给予不超过1000元/辆生产奖励;9座以上新能源载客车、3.5吨以上新能源货车及新能源其他专用车,按不超过2000元/辆给予生产奖励,单家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14.实施龙头企业固链延链强链工程,鼓励策划实施增资扩产项目。推动各地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招商,围绕重点产业产业链缺失、薄弱等环节,精心策划一批高质量的招商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前期工作经费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商务厅、发改委)
15.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可按人数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超过1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加大对网络招聘活动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人社厅)
16.实施通行费优惠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大中型货车、集装箱车辆等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7.继续执行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工商业用户,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的,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分摊费用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电力交易中心,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
18.持续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对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上缴上级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政策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总工会)
19.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2023年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结合项目实际,给予中小企业不低于采购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和支付时间应当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加强各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和需求管理,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将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要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20.支持企业入规升级,在省工业企业供需平台设立“小升规”培育库,对纳入“小升规”培育库的2023年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第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增纳入2023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且工业战新产品产值2000万元及以上或工业战新产品产值占企业工业总产值50%及以上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本条政策不重叠享受。(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四、助力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
21.加大服务业引导资金对困难行业支持力度。2023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各地打造一批主题鲜明、产业融合度高、品牌效应显著、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效应的文旅项目,促进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产业恢复发展;支持各地建设原产地冷库、冷链物流集配中心、末端冷链配送网点和冷链物流信息化平台等项目建设,构建冷链物流设施网络;支持服务于港区及其后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智慧港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及港铁联运配套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促进现代物流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
22.支持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从我省物流企业用于服务制造业企业,或制造业企业为开展专业化物流服务而实施的物流设施设备改造项目(含网络平台、技术、软件等)中,择优纳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范围,享受省技改项目相关政策。(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23.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责任单位:省文旅厅、财政厅,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
24.吸引外省游客入闽,对年内组织接待入闽过夜团队游客的旅行社给予奖励,每人每晚奖励20元,每个团队游客连续住宿两晚以上累积计算奖励,每团每人次奖励金额最高为60元,每家旅行社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超出预算额度时,奖励标准按比例调整。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委托旅行社组织实施,在规定标准和限额内凭旅行社发票报销。(责任单位:省文旅厅、财政厅、总工会)
五、推动消费复苏回暖
25.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零售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商务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
26.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省级财政对出台汽车促销政策的地市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各地开展汽车下乡惠民巡展活动,满足农村居民汽车消费需求。推动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鼓励各地开展家居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信厅、财政厅)
27.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省财政厅)
28.提升航空运力和机场集货能力,鼓励相关地市对航空公司新开通国内定期客运、货运航线给予资金补助。省级财政资金对武夷山、沙县、冠豸山支线机场,给予每年每个机场不超过3000万元的航班航线补助,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各承担一半。(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
29.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结合新建商品住房库存实际,研究调整限购区域、购房套数等住房消费领域限制性政策,落实最低购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支持多孩家庭和新市民购房需求。鼓励各地举办房产推介会,营造促进住房消费的市场氛围。全面推行带押过户,实现二手房交易登记无需提前还贷,支持“卖旧买新”改善性住房需求。实施房票安置,对于使用房票在规定期限内购房,房地产企业和属地政府给予团购优惠和购房补助。(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
30.促进福品消费,深化“全闽乐购”促消费活动,持续举办福品博览会,支持“万福”商城等线上展销,推动各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主题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推动“福品供全球,全球享福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六、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31.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项目储备和资金争取工作,继续设立高质量发展融资专项,推动一批补短板、调结构的项目建设,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带动社会投资增长。(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开行福建省分行)
32.鼓励金融机构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贷款投放力度,落实技术改造融资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支持等政策。已获得国家高质量发展专项、技改专项等支持项目,可同时享受省级技改政策扶持。(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33.支持水产品加工企业引进信息化、智能化、低能耗、环保型生产线和“预制菜”加工生产线,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支持水产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水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和水产工厂化养殖基地给予资金补助。(责任单位:省海洋渔业局、财政厅)
34.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深入研判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城镇化格局等重大趋势性、结构性变化,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新机制,因城因地精准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调整供地节奏,细分片区均衡供地,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完善周边路网、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靠前服务,推动房地产项目加快投资建设。开展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商品房预售条件、预售资金差异化监管,推广保函替代预售监管资金。(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
35.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精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将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或争取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使用国家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各设区市在尚未产生用地计划指标前,可先行预支一定规模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省级预留部分用林指标用于保障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用林需求,缩短审批时限,为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创造条件。(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发改委)
36.提速项目环评审批,实行“一个窗口”改革,提升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和服务水平。对省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技术评估提前介入、技术评估和环评审批并联开展等支持措施,压缩审批时间。加快项目环评审查等前期工作,能快尽快、能早尽早,推动尽快开工形成实物工程量。(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37.支持地区间能耗指标交易试点和跨区域能耗双控协作,对国家能耗单列的重大项目、原料用能以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不纳入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七、着力稳外贸稳外资
38.加大组团“走出去”力度,出台支持外贸企业赴海外参展相关政策,助力外贸企业更好拓展海外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39.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设立800亿元稳外贸专项信贷额度,积极支持进出口贸易、外贸产业链和供应链、外贸新业态等领域企业,服务福建外贸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省商务厅)
40.加大出口信保支持外贸力度,鼓励出口信用保险福建分公司推进“单一窗口+出口信保”统保服务,扩大中小微企业覆盖面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出口信保福建分公司)
41.继续支持企业用好外汇避险产品政策,对出口企业运用汇率避险产品的综合费用予以补助。(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42.积极支持我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外债,有效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平潭等地QFLP试点参与我省新兴产业孵化,支持资本金境内再投资扩大产业布局,发挥资本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红利,助力承接高端产业及引进核心技术。推行外国投资者来闽投资外汇登记线上办理,推动省内银行数字化服务试点落地,实现线上全流程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户入账、支付便利化等FDI业务。(责任单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发改委)
43.对新设(含增资)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到资符合相关条件的,省级财政按比例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同时,对外资制造业大项目、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确认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符合外资到资奖励条件的,加大比例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
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申报指南,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实施精准推送、线上办理、免申即享等便利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应落尽落、市场主体应享尽享。省发改委要加强对政策兑现落实的统筹跟踪协调,省政府督查室、效能办适时对各级各部门政策兑现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2月2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4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73例(上海27例,广东20例,北京9例,广西5例,四川5例,福建3例,天津1例,江苏1例,重庆1例,甘肃1例),含7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3例,四川2例,江苏1例,广西1例);本土病例71例(内蒙古32例,其中呼和浩特市30例、包头市1例、巴彦淖尔市1例;江苏11例,其中苏州市10例、无锡市1例;辽宁7例,均在葫芦岛市;广东6例,均在深圳市;山西5例,均在晋中市;四川4例,均在成都市;云南4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3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例;黑龙江2例,均在鸡西市),含5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云南3例,内蒙古1例,江苏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3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均在上海)。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42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039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3例。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883例(其中重症病例1例),现有疑似病例3例。累计确诊病例1347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2589例,无死亡病例。截至2月20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724例(其中重症病例1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01491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07851例,现有疑似病例3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582455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67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