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号晚上10点,有人报警,说是家庭暴力,老婆又被老公打了,整个人都被打肿了,这日子没法过了。
被打女子叫阿彩,43岁,海盐本地人,她老公姓侯,今年41岁,安徽人。警方一看,阿彩被老公侯某打的是惨不忍睹。
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副所长
女方这个脸部、眼部都是有淤青的,包括她裸露在外面的手臂,都是大面积的淤青伤的痕迹。后来我们带到所里做一个人身检查,表体的检查的时候,发现背部甚至到腿部,整个人的身躯上面大面积的淤青。
那么侯某为什么对老婆会这么恨呢?警察找到这个男人,把他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警察:你跑到上面去干吗?
侯某:她那里找人来打我。
警察:为什么?
侯某:我跟她(老婆)又打架了。今天就来敲门,来打我,上来就打我。
阿彩跟侯某结婚已经十年,两人之前都有过一段婚姻。侯某跟前妻有一儿一女。跟阿彩结婚后,又生了一个儿子。现在两人住的房子,是阿彩家的,夫妻俩婚后的生活平平淡淡,基本没什么矛盾。但是到了今年5月初,侯某感觉老婆好像有情况。
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副所长
他可能怀疑这个妻子外面可能有点不正当的关系,但是证据也没有,所以心里一肚子气。
5月13号晚上,侯某将心中的怒火都发泄到老婆身上。侯某说,自己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太在乎太爱老婆。
侯某:就是用巴掌打她,她痛么,我也痛,只不过难看一点, 我不想打人。
警察:你不想打她么,你控制不住你自己啊?
我真的是一辈子的委屈,我委屈这么多年了。
阿彩被打,住到了亲戚家,后来在亲戚的陪同下重新回家。当时侯某也表态了,今后绝对不再动手打人。可是好景不长,侯某只老实了五天,又因为联系不上老婆,对老婆一顿毒打。
警察:你是要赶她走?
侯某:我要赶她走,我就不会打她了,我放她走好了。
警察:在哪里打的你老婆?用什么打的?
侯某:自己家里。用鞋底。拳头基本上没打,就推了一下,用皮鞋底,泡沫鞋底。
短短一个多月里,阿彩被打4次。最后一次被打是6月22号晚上,这个女人直接被打晕了。后来侯某把阿彩带回老家看病,6月28号才把她送回海盐。
采访中我们了解到,侯某的前妻,就是因为实在忍受不了老公的家暴,才与他分手的。因为对前妻使用极端暴力,侯某还吃过10个月的牢饭。
把老婆当成牲口一样关起来,毒打,警方认为这个男人有很强的暴力倾向,经过法医鉴定,阿彩皮下软组织挫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对侯某处以治安拘留14天,罚款500的处罚。我们了解到,阿彩已经准备跟侯某离婚。
警方强烈提醒,夫妻之间,无论哪一方被打,一定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绝对不能忍。
家庭暴力,一次都不可以,如果打一次你忍气吞声,那么一定还有第二次,第三次,因为家庭暴力,老公最后打死老婆的案件是不少见的。2009年6月15号凌晨,嘉兴的万家花园小区一起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导致惨剧,一对教师夫妻,老公打死了老婆。
面对家暴 专家声音
嘉兴市第一医院心理科副主任医师 徐继梅: 悔改确实相当难,家庭暴力一旦开始成形的话,你后期想要让它消失很困难。
婚姻家庭指导师 朱洁: 我要打到你必须听我为止,如果说这样的相处的话,我说其实分开是迟早的,一个时间问题。家庭暴力不可以,应该是零容忍,为什么,你只要有一次,他一定会有第二次,而且一次比一次厉害,所以当我们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寻求援助,比如说我绝对不可能给你打第二次(机会),然后对于第一次的话,你要付出代价。
“家暴”这个词,最早进入公众视野的是2002年的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外表和善斯文的医生,在家里却频频对妻子拳脚相加……而现实生活中的家暴案例,也是屡屡发生。而家暴绝大多数受害者是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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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如何寻求妇联调解?
妇联是受理家庭暴力救助请求的群团组织之一,妇女在遭遇丈夫的家庭暴力时,通过个人或亲友的沟通、劝阻,仍然无效时,可以向妇联求助。
当妇女遇到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及早制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是明确告诉施暴者,人身权利不容侵犯。尤其是对第一次施暴行为,要坚决说“不”。
二是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情节轻微的,可以向亲友、邻里、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妇联组织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求助。
三是对情节严重的,迅速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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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庭“冷暴力”该怎么办?
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首先,妇女在遭受家庭冷暴力时,千万不可以沉默、冷淡、漠视对抗对方的冷暴力,要尽量主动与对方沟通和交流,缓和夫妻之间的矛盾和紧张气氛。夫妻双方如果不愿说话,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交流,比如发个短信、写封邮件。如果家里有孩子,可以从孩子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话题逐步地进行交流,达到沟通的畅通。如果两个人沟通有障碍,也可以邀请共同的亲友进行说和。
其次,妇女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只有在经济与精神上独立,才能摆脱在家庭中依附男性及受男性冷暴力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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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可以申请离婚
根据《婚姻法》规定,因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双方离婚的,受害的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离婚损害赔偿是对有法定过错方的一种民事制裁,是对无过错配偶方的一种救助。通过该制度的实施,可以使无过错方获得相应的慰藉,保护弱者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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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离婚,受害方财产如何保护?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综合自:嘉兴小新、禾点点、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