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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重兵,美国总统的权力到底有多大?何鸿燊的个人资料及简介
2023-10-25 13:21  浏览:26

  稍微懂一点政治历史的人都知道,美国的政治体制是以“三权分立”为原则,即立法、行政、司法三个主要的国家权力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在这个政治体制下,所有的权力机构都在制约别人同时也被别人制约,也就是说每个人的权力都是相对的。但同时我们也都听过另外一种说法,那就是美国总统是全世界最有权力的人,这就存在矛盾了,既然美国的政治结构是一个封闭的环,那又何谈什么权力呢?还不如某些非洲小国,他们的酋长所拥有的绝对权威都比美国总统强,更不要提那些大独裁者们了。既然每次美国总统选举都是全世界关注的大事,说明这个位子还是很有含金量的,那么美国总统到底拥有多大的权力呢?

  先来说说美国所谓的“三权分立”,话说1783年由北美十三州发起的独立战争获得胜利,大英帝国放弃了殖民宗主国地位,于是大陆会议就开开心心的把军队解散,各回各家准备过日子了。当初他们之所以打独立战争,是因为受不了英国的剥削政策,并不想建立个什么国家,仅仅是组建了一个松散的联盟。但是战争胜利后,失去了殖民政府的管理,既没钱也没兵的政府根本维持国家的秩序,整个国家是乱成一团,甚至有军队发生哗变叛乱。那些国父们有鉴于此,心想还是组建一个坚固的政府吧,不然北美十三州早晚变成狼藉之地。于是乎在1787年,以前大陆会议和军队的国父们再次聚集费城,举行了“制宪会议”,正式组建美利坚合众国。

  由于美国是先有了社区,然后有了州,最后才有的国家,于是权力结构注定是自下而上的,也就是说国家最终权力掌握在最底层那些拿着枪的老百姓们。所以制宪会议的原则,就是要建立这么一个类似于罗马共和国的“共和政体”,三权分立就是当时最好的选择。当然具体的情况十分复杂,比如要考虑到大州与小州的关系、集权与暴民的关系、普选与代议的关系等等,篇幅限制就不多说了,主要还是聊聊总统。虽然说共和制下权力属于人民,但是国父们也不敢过于放权,你想在当时全世界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没有“王”的,所以他们决定还是设置一个“总统”的元首职位,而且权力非常大。

  设计总统职权的时候,参考了中国的皇帝、罗马帝国的奥古斯都、古罗马的最高执政官、奥斯曼帝国的苏丹等等,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蒙古帝国的可汗。可以说除了任职期限之外,美国总统与蒙古可汗极其的相似,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中央权”大于“地方权”,就是说整个国家的事全是你说了算,可是下面的各个部落,你却什么事都插不上手,就像美国总统在联邦政府权力很大,但是在州政府就不怎么管用,到了下面的郡县基本就完全不听你的。中央虽然是三权分立,但是总统对行政、司法、立法各个机构都有很大的控制力,总统的政策对联邦政府的各项法令都有决定性的作用。不过最主要的,还是对军队的控制力,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就是出身于陆军总司令,由此就奠定了总统对军队的绝对控制。

  首先来说说美国政治体制内一个非常特殊的机构“国家安全委员会”,虽然这个机构带有“国家”俩字,但却是属于总统的,总统对它几乎拥有绝对的控制权,用它来掌控国家所有的武装力量,某种程度上讲,“国安会”的级别还要比国防部、国务院、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更高。在某些特殊的时候,比如像罗斯福、肯尼迪、尼克松这些强势总统的任期内,“国安会”几乎就充当着“内阁”的职能。就拿罗斯福来说,因为富兰克林·罗斯福喜欢独自掌控全局信息,把所有的秘密都装在自己脑子里,很多事情都只跟一小撮顾问商量,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的迷惑敌人,同时也能迷惑自己人。正因如此,在全美都沉浸在“保守主义”、不想多惹是非的情况下,罗斯福仍然能够不断地把美国拉近第二次世界大战之中。

  其后的艾森豪威尔、肯尼迪、尼克松、老布什几位,都趁着“冷战”的时机,不断地加强总统职权,甚至一步一步扩展到了“州权”。就比如说著名的“小石城事件”,艾森豪威尔打着执行最高法院判决的旗号,派遣军队进入阿肯色州,强行干涉州内政。在比如说“水门事件”,尼克松总统居然动用国家机构的人力财力,去执行为自己竞选的“秘密活动”,虽然最后被媒体揭发,但是镜头外的阴谋还不知道有多少。这还不算,最主要的还是军权,在历任总统的不懈努力下,逐渐把联邦军队演变成一个“私营大机构”。尤其是二战后的军事改革,他们故意把国安会和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设计的存在缺陷,好让总统逐渐掌握了全部陆军、空军、海军和海军陆战队,就像杜鲁门曾经在一篇演讲中说的那样“最终当然要将我国所有军事部门整合成一个部门,由一个人领导”。

  所以说美国总统之所以被称为“全世界最有权力的人”,并不是因为他在美国拥有多大的权威,而是因为他手握着全世界最强大的武装力量,虽然只限四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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