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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阅读是什么
2023-10-23 20:29  浏览:36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原持股5%以上股东众恒兴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文简称“众恒兴”)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2019年12月16日至2022年2月14日期间,众恒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科信技术股份10,028,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截至2022年2月14日,众恒兴持有公司股份10,39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指2019年12月16日至2022年2月14日期间,众恒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科信技术10,028,210股(占科信技术总股本的4.82%)。

(2)表中若出现股数或比例的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原因造成,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为4.99999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众恒兴此前披露的减持承诺一致。并将在后续减持中继续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触犯相关禁止性规定,确保自身的减持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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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众恒兴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众恒兴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15: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1102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登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4,39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7676%。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的股东6人(其中,1名股东亲自出席,5名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74,390,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76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379,2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477%。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的股东2人(其中,0名股东亲自出席,2名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7,373,2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4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39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9,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丽姣律师、宋晏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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