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核查、落实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告知函》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