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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千金散尽还复来的上一句
2023-10-21 00:27  浏览:40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4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股东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卓越润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越润都”)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60%减少至5.00%,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不含本数)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卓越润都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共青城卓越润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李希

注册资本: 10,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585687206Q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项目融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 2011年11月16日

经营期限: 2011年11月16日至2061年11月15日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70号广报中心北塔10楼

展开全文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卓越润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上述减持前后,卓越润都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卓越润都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不含本数)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将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

5、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

东权益变动暨违规减持股份致歉的公告

相关股东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汇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31,245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5.83%减少至10.83%,累计变动5.00%,变动后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汇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832,145股,占公司总股本15.8321%,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31,245股,占公司总股本10.8312%,累计减持股份5,00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09%。因工作人员计算有误,海汇财富于2022年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超额违规减持股份700股,成交均价为85.50元,成交总金额为59,850元。海汇财富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愿意将违规减持部分所得金额全额上缴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海汇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海汇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智

公司名称: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91号A1第10层1002单元

经营期限:2010-12-06 至 2026-12-06

执行事务合伙:李明智

注册资本: 3906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5659711115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通讯地址:广州市科学大道191号A1第10层1002单元

(二)一致行动人

姓名:李明智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师大中区

身份证号码:420106********6633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海汇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智

本次权益变动中,海汇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上述减持前后,海汇财富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上述减持前后,李明智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汇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832,145股,占公司总股本15.8321%,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31,245股,占公司总股本10.8312%,累计减持股份5,00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09%。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海汇财富于2022年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超额违规减持股份700股,成交均价为85.50元,成交总金额为59,850元。

股东海汇财富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愿意将违规减持部分所得金额全额上缴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洁特生物

股票代码 : 6880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明智

公司住所或通讯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91号A1第10层1002单元

一致行动人:李明智

住所或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师大中区22栋609房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 2022年1月14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91号A1第10层1002单元

经营期限:2010-12-06 至 2026-12-06

执行事务合伙: 李明智

注册资本: 3906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5659711115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通讯地址:广州市科学大道191号A1第10层1002单元

合伙人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

姓名:李明智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师大中区

身份证号码:420106********66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海汇财富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海汇财富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洁特生物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海汇财富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81%;李明智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50,953股,占公司总股本0.35%。海汇财富和李明智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160,953股,占公司总股本7.16%。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汇财富的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减持比例不受限制。李明智减持比例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3个月内(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3个月内(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3,721,192股股票,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13.72%。一致行动人李明智持有上市公司2,110,953股股票,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2.1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智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15,832,145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15.8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海汇财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40,900股,李明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60,000股。

上述减持前后,海汇财富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上述减持前后,李明智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智持有的洁特生物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合伙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李明智

日期:2022年1月1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洁特生物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明智

一致行动人:李明智

2022年1月14日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洁特生物

股票代码 : 688026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共青城卓越润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通讯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70号广报中心北塔10楼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股份

签署日期: 2022年1月17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共青城卓越润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李希

注册资本: 10,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585687206Q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项目融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 2011年11月16日

经营期限: 2011年11月16日至2061年11月15日

股东名称: 合伙人姓名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邹茂祺 40,000,000 39.60%

广东盛世润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000,000 21.78%

欧继生 16,000,000 15.84%

陈鹤喜 5,000,000 4.95%

向阳 5,000,000 4.95%

王娜 4,000,000 3.96%

黄颖冰 3,000,000 2.97%

王慧 3,000,000 2.97%

曾文 3,000,000 2.97%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70号广报中心北塔10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共青城卓越润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洁特生物股票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6,596,727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6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6,596,727股减少至5,000,000股,持股比例由6.60%减少至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2年1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596,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所披露的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合伙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共青城卓越润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李希

日期: 2022年1月1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李希

日期: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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