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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长发卷发发型
2023-10-18 20:22  浏览:26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2-001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执行裁定书,裁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当代文体”)股东蒋立章先生持有的41,643,568股当代文体股票强制转让给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信睿康”)及公司股东彭章瑾女士持有的15,767,554股当代文体股票强制转让给株信睿康。前述事项导致株信睿康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0%上升至9.82%(合计持有57,411,122股),蒋立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1258%下降至0.0026%(持有15,000股)。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株信睿康、信息披露义务人蒋立章先生分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武汉中院作出的(2021)鄂01执1846号之四执行裁定书,裁定蒋立章持有的41,643,568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强制转让给株信睿康所有。

(二)根据武汉中院作出的(2021)鄂01执1847号之六执行裁定书,裁定彭章瑾持有的15,767,554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强制转让给株信睿康所有。

前述事项导致株信睿康及蒋立章先生持股变动比例达到5%,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2. 由于目前法院对蒋立章先生所持股份持续进行强制平仓(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4日,法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61,000股),因此蒋立章先生后续可能存在继续被强制平仓的情形。鉴于此,公司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公司也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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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当代文体

股票代码:600136

信息披露义务人:蒋立章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泰日泰青公路340号D区231室

权益变动类型:减持,司法划转

签署日期:2022年1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说明

2021年5月6日,蒋立章先生与配偶彭章瑾女士办理了离婚手续,原由夫妻关系所构成的一致行动关系因离婚行为而终止。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蒋立章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因被法院裁定以物抵债,导致蒋立章先生持股变动比例达到5%。

2021年12月31日,蒋立章先生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鄂01执1846号之四),裁定将蒋立章持有的41,643,568股当代文体股票以物抵债给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披露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3号)。蒋立章先生拟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7月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3%,该减持计划为法院强制平仓。

由于目前法院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持续进行强制平仓(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4日,法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61,000股),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可能存在继续被强制平仓的情形。鉴于此,公司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公司也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蒋立章先生持有上市公司41,658,56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1258%。该等股份均来源于2016年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双刃剑(苏州)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发行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蒋立章先生持有当代文体15,000股股票,占当代文体总股本0.0026%。

注:申请执行人株信睿康与蒋立章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案号:(2021)鄂01执1846号)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021年11月22日,武汉中院作出(2021)鄂01执1846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蒋立章持有的41,643,568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但因无人竞买而全部流拍。根据武汉中院作出的(2021)鄂01执1846号之四执行裁定书,裁定蒋立章持有的41,643,568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强制转让给申请执行人株信睿康所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蒋立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6%,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四、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公司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当代文体股票的情况如下:

注1: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了股东蒋立章先生的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1号)。2021年6月11日至12月10日,因法院强制平仓,蒋立章先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5,151,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811%

注2: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法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33,000股。(公告编号:临2021-112号)

注3: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4日,法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61,000股。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蒋立章

2022年1月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蒋立章身份证明文件

(二)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鄂01执1846号之四)

二、备查地点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大厦A座33楼

电话:027-87115482

传真:027-87115487

联系人:高维、方玮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蒋立章

2022年1月5日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当代文体

股票代码:600136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以东、创业街以北武汉光谷国际商务中心B幢16层162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通讯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以东、创业街以北武汉光谷国际商务中心B幢16层162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权益变动类型: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2年1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股权结构

(三)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株信睿康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份。

2021年12月31日,株信睿康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鄂01执1846号之四),裁定将蒋立章持有的41,643,568股当代文体股票以物抵债给株信睿康。

2021年12月31日,株信睿康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鄂01执1847号之六),裁定将彭章瑾持有的15,767,554股当代文体股票以物抵债给株信睿康。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将根据市场情况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当代文体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株信睿康持有当代文体57,411,122股股票,占当代文体总股本9.82%。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说明

申请执行人株信睿康与蒋立章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案号:(2021)鄂01执1846号)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021年11月22日,武汉中院作出(2021)鄂01执1846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蒋立章持有的41,643,568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但因无人竞买而全部流拍。根据武汉中院作出的(2021)鄂01执1846号之四执行裁定书,裁定蒋立章持有的41,643,568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强制转让给申请执行人株信睿康所有。

申请执行人株信睿康与彭章瑾、蒋立章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案号:(2021)鄂01执1847号)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021年11月22日,武汉中院作出(2021)鄂01执1847之五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彭章瑾持有的15,767,554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但因无人竞买而全部流拍。根据武汉中院作出的(2021)鄂01执1847号之六执行裁定书,裁定彭章瑾持有的15,767,554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强制转让给申请执行人株信睿康所有。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株信睿康作为债权人取得股票所

有权,增持公司股份权益。

裁定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定日期:2021年12月30日

收到裁定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当代文体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鄂01执1846号之四)

(四)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鄂01执1847号之六)

二、备查地点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大厦A座33楼

电话:027-87115482

传真:027-87115487

联系人:高维、方玮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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