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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坚不可摧怎么过
2023-10-17 10:24  浏览: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2021年12月29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3人,实际表决董事13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销呆账专项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从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组织实施核销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呆账核销的条件和程序、决定每笔资产核销的种类和金额等,单笔核销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单笔金额按单个融资人本次符合核销条件的存续融资金额合计)且一个会计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单笔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一个会计年度累计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之后的呆账核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稽核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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