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方:
基于我司与林争晖(身份证号1102211977******11)于2018年9月21日签署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苏州国泰睿承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我司原持有的苏州国泰睿承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睿承德公司")40%的股权已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依法转让给林争晖。由于林争晖同时作为睿承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拒绝配合办理睿承德公司的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变更登记,我司已函告相关监管机关并已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争晖及睿承德公司完成变更登记。
为防范潜在风险,我司在此郑重告知投资者和其他相关方:我司非睿承德公司股东,苏州国泰睿承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林争晖、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我司及"国泰君安"品牌没有任何关系。若有投资者或其他相关方以为林争晖及其相关方与我司或我司任何相关方或"国泰君安"品牌有关而与其合作,一切后果自负,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我司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方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公告人: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