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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恶作剧之吻主题曲
2023-10-16 20:26  浏览:31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下午2: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至2022年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7日

7、出席对象:

(一)、截止2022年1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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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二期303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月1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1月13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 系 人:赵璇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战略布局,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苏州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苏州毅昌”)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份。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苏州毅昌100%的股权,公司将根据苏州毅昌的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完成出资。

主营业务方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塑胶表面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新公司的设立是公司基于自身的经营发展和业务转型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整体的运营效率,符合公司转型发展的战略方向。

三、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所做的决策,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升对外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完成后,该孙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运营情况将对公司未来发展经营情况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毅昌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设子公司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热管理系统及周边功能部件、新能源汽车外饰总成和部件、新能源汽车新型内饰总成和部件移动储能产品业务的企业,为扩展业务规模,拟与长丰县吴山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在长丰县吴山镇内投资建设合肥毅昌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并拟于项目建成后从事相关营业活动。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拟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合法来源资金。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合肥毅昌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

项目内容: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热交换、液冷板部件及管理系统;新能源汽车外饰总成及部件;新能源汽车内饰部件;移动储能电源等项目研发生产基地。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54.22亩,其中一期用地85亩、二期用地69.22亩。建设1栋研发办公大楼、6栋多层厂房、2栋员工宿舍楼,总建筑面积14.9万㎡;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预计15亿元(其中一期投资40%,二期投资60%);

进度规划:本期工程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8个月,2022年为项目建设期,2023年预计实现初步达产。

二、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长丰县吴山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公司拟在长丰县吴山镇内投资建设合肥毅昌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并拟于项目建成后从事相关营业活动。

甲方:长丰县吴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

法定代表人:王照辉

乙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一)合作内容

甲方作为政府机构,依法对本辖区的社会、经济事务行使管理职能。乙方作为一家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热管理系统及周边功能部件、新能源汽车外饰总成和部件、新能源汽车新型内饰总成和部件移动储能产品业务的企业,为扩展业务规模,拟在长丰县吴山镇内投资建设合肥毅昌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并拟于项目建成后从事相关营业活动。

(二)建设用地

2.1甲方负责协调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项目建设时序要求向乙方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并达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交付及建设条件。

2.2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精神,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商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价格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挂牌价格。

三、项目投资目的及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聚焦新能源,涉及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热交换、液冷板部件及管理系统,以及移动储能电源等项目。

一是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和技术政策: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我国开始重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及聚焦新能源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氢能源等产业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等,中央层面对新能源全汽车产业给与了一定支持。

二是公司实现战略项目快速发展与现有资源配置匹配的需要:公司2021-2023战略规划,聚焦新能源、健康医疗等产业。其中新能源项目方向主要有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热交换、液冷板部件及管理系统、移动储能电源等项目。合肥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汽车动力电池产业相对集中,符合项目落户需要。

三是满足市场需求、贴近客户服务的需要:本项目服务终端主体是新能源汽车整车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总成企业,新能源汽车特有的低碳环保和互联网化的产品属性,对外饰、内饰部件的创新材料开发应用,创新工艺集成,新型交互管理和工业设计等都提出前所未有的革新要求;热管理系统是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动力电池的重要组成部件,是维护电池安全,提高电池寿命和充放效率,优化能源管理的核心技术之一;移动储能产品也具有广阔市场前景。

四是该项目的建成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水平,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产业发展战略政策。实施该项目具有社会意义,可以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并开拓新的税源,提高产品档次,增加市场竞争力,可以提升地区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四、项目授权

为全面实施公司经营战略,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任雪峰先生签署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文件。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所做的决策,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升对外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拟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合法来源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毅昌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毅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1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董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7)。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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