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2021年12月2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524号)文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