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体科技”)及子公司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智城”)、深圳华体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体”)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8,827,770.32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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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补助资金进行会计处理,分别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财务费用、递延收益等科目。截至目前,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中的500,0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其余8,327,770.32元将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情况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