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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提示性公告今宵多珍重原唱
2023-10-15 10:23  浏览: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并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预案相关内容在《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如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并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回购公司股票;(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3)通 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4)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5)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4.05元。自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并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1年12月21日为触发日。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有关内容,公司董事会将在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10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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