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股东的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办公”)股东天津奇文一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一维”)、天津奇文二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二维”)、天津奇文三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三维”)、天津奇文四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四维”)、天津奇文五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五维”)、天津奇文六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六维”)、天津奇文七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七维”)、天津奇文九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九维”)、天津奇文十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十维”)(以上简称“奇文N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901,0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8%。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20年11月18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奇文N维拟通过询价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55.60万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5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6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为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7月10日。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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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奇文N维”的普通合伙人均为北京奇文壹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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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奇文一维、奇文二维、奇文六维、奇文九维“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为2020年11月24日、2021年6月4日;奇文三维、奇文四维、奇文五维、奇文七维、奇文十维“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为2020年11月24日、2021年6月4日、2021年8月25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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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展开全文(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根据《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述拟减持对象所作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奇文五维、奇文一维、奇文二维、奇文三维、奇文四维、奇文六维、奇文七维、奇文九维、奇文十维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奇文五维、奇文一维、奇文二维、奇文三维、奇文四维、奇文六维、奇文七维、奇文九维、奇文十维承诺:“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2)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股东奇文五维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奇文五维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奇文五维将依据届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奇文五维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1、减持数量:奇文五维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奇文五维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奇文五维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依据届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前予以公告;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奇文五维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转让价格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奇文五维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3)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葛珂、章庆元、肖玢、张倩格、庄湧、宋涛、姜志强、毕晓存的承诺:“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3、前述第1至2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在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4)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雷军承诺:“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3、前述第1至2项锁定期均届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未履行该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本人在被认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2、根据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披露的《金山办公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承诺不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上述拟减持对象所做承诺如下:
(1)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股东奇文五维承诺:
自2020年11月18日起未来的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金山办公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因金山办公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在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则自愿将其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给公司。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函》
本人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鉴于本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将于2020年11月18日起上市流通,本人自愿承诺如下:
自限售股流通日起六个月内,本人不得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减持的该等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