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10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兵团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78),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月29日印发的《关于兵团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1〕230号)文件精神,兵团居民生活用电实际交纳的电费(到户终端价)统一为0.39元/千瓦时。各师市居民生活用电同价补贴标准原则上与相邻地州保持一致,由同价资金(兵团农网还贷资金)进行补贴,补贴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备电厂农网还贷资金征收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财建〔2021〕147号)文件精神,兵团农网还贷资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拨付的2019年1-9月部分居民同价补贴资金31,679,950.64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资金在2021年度全部计入“营业收入”科目,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