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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如何写投诉信
2023-10-13 20:38  浏览:50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上午11: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本次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同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设立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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