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广发银行“幸福理财”幸福添利(6个月)周期型开放式人民币理财计划第1期、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中国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单月持有期自动续期(对公)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 6个月、3个月、无固定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6亿元短期存量闲置资金,购买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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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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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展开全文4、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1 年11月29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署了广发银行“幸福理财”幸福添利(6个月)周期型开放式人民币理财计划第1期产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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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11月3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署了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净值型理财产品申请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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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12月6日,公司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中国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单月持有期自动续期(对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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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广发银行“幸福理财”幸福添利(6个月)周期型开放式人民币理财计划第1期
本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将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金融衍生品等以及投资于以上范围的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管计划、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专户理财等金融市场工具:
(1)固定收益类资产:货币基金、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商业性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2)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权益类资产。(3)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包含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他标的。其中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净资产的80%。
2、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本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可投资范围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调整):
(1)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2)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包含永续中票)、企业债、公司债(包含可续期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包括二级资本债)、证金债、可转换债券、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等。(3)投资于上述固定收益类资产的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募基金、基金公司或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等。(4)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工具:国债期货、利率互换、债券借贷。(5)其他风险不高于前述资产的资产。
3、中国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单月持有期自动续期(对公)理财产品
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
(1)固定收益类资产:银行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 次级债、二级资本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应纳入债权类资产的永续债;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2)权益类资产: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应纳入权益类资产的永续债;权益类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混合类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3)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商品及金融期货、期权、互换和远期合约,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在当前阶段,本产品投资的权益类资产主要为权益类和混合类公募基金。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银行理财投资其他品种,经审议批准,在履行适当公告或披露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合规性高、资金安全保障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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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5.54%,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89,130.39万元,本次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共计3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3.66%,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购买了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6亿元短期存量闲置资金,购买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实现部分闲置资金的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能够提高公司部分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本次议案审议的金额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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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