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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万绮雯 三级
2023-10-11 10:29  浏览:28

公司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信安”)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股份16,696,848股,即占公司总股本的2.6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公司总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减持比例、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12月3日,公司收到新疆信安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截止2021年12月3日,新疆信安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2,4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3,4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份变动超过1%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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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新疆信安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意向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2、本次减持的实施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3、新疆信安为公司控股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为新疆信安的正常减持行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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