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艺文创”)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至2,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8.80元/股(含本数)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和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1-086)及《回购报告书》(2021-08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1年11月末,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