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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沈石溪简介
2023-10-07 20:34  浏览: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注:王丽娜女士为张立忠先生之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因为公司鼓励员工创业创新发展,持续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员工合作创业计划等,所以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集团下属相关平台公司联合参股进行创业和投资,持续融资投入创业资金,当前外部融资资金需要分期偿还,因此需要减持部分股份。

2、拟减持股份来源:

(1)张立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及权益分派送转、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2)王丽娜: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的股份;

(3)谈松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及权益分派送转、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4)宋维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及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5)陈忠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及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4、拟减持区间: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拟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6、若此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公司总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减持比例、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张立忠先生、谈松林先生、宋维平先生、陈忠恒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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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针对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及本公司股价变动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减持股东张立忠先生、谈松林先生、宋维平先生、陈忠恒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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