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报有关事项的三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76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的《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交易所关于2021年半年报有关事项的三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到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述确认,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不晚于 2021 年 10 月26日完成问询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