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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 收购江西省丙戊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3.33%股权的公告新还珠格格之燕儿双双飞
2023-10-07 00:26  浏览: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向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收购其持有的江西省丙戊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丙戊天成”)16.67%股权;并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出资15,000万元对丙戊天成进行增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即丙戊天成增资后16.66%)。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丙戊天成33.33%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的交割完成尚需履行一系列前提条件,交易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与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董爱华及李锦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向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收购其持有的丙戊天成16.67%股权。同日,公司与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丙戊天成、董爱华及李锦萍签订了《增资协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出资15,000万元对丙戊天成进行增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即丙戊天成增资后16.66%)。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丙戊天成33.33%股权。

(二)2021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收购江西省丙戊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3.33%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展开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向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收购其持有的江西省丙戊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丙戊天成”)16.67%股权;并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出资15,000万元对丙戊天成进行增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即丙戊天成增资后16.66%)。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丙戊天成33.33%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的交割完成尚需履行一系列前提条件,交易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与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董爱华及李锦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向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收购其持有的丙戊天成16.67%股权。同日,公司与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丙戊天成、董爱华及李锦萍签订了《增资协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出资15,000万元对丙戊天成进行增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即丙戊天成增资后16.66%)。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丙戊天成33.33%股权。

(二)2021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收购江西省丙戊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3.33%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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