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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对爸爸妈妈说的话
2023-10-04 20:35  浏览: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4,3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0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2号)核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山新”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114,372,000股,发行股票价格为人民币4.73元/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1年4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81,240,000股增至495,612,000股,具体详见2021年4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6名股东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

认购所获A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登记完成日起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申请将在银宝山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银宝山新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登记完成日起满六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4,3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6名,证券账户总数为8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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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4,3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0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2号)核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山新”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114,372,000股,发行股票价格为人民币4.73元/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1年4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81,240,000股增至495,612,000股,具体详见2021年4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6名股东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

认购所获A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登记完成日起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申请将在银宝山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银宝山新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登记完成日起满六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4,3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6名,证券账户总数为8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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