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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推断:利剑和2021诺贝尔经济学奖三剑客的故事公交车或校车着火以后应该怎么办
2023-10-04 20:26  浏览:38

陈永伟/文 北京时间10月11日18点,202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揭晓。经济学家戴维·卡德(David Card)、约书亚·安格里斯特(Joshua D. Angrist) 、和奎多·因本斯(Guido W. Imbens)共同获得这一奖项。和往年惯常的三位获奖者以相同比例分享将奖项不同,根据诺奖评委会的决定,卡德因其“对劳动经济学实证研究性的贡献”而获得了一半的奖项;而安格里斯特和因本斯则因“对因果关系分析的方法学贡献”而分享另一半的奖项。

不过,虽然诺奖评委会专门区分了三位获奖者的贡献以及获奖比例,但事实上,这“三剑客”的研究是有很多交叉的。卡德虽然是做劳动经济学的,但他用的方法主要是因果推断;而虽然安格里斯特和因本斯的获奖理由主要是因果推断,但他们也都在劳动经济学的问题上有所探究。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我们说这次诺奖其实就是颁给因果推断的,似乎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那么,因果推断作为一种计量方法,究竟对经济学有什么重要意义?在现在的经济学领域,究竟有哪些重要的因果推断方法,它们又是如何被应用的?此次获得诺奖的三位究竟在因果推断领域作出了哪些贡献,又会对经济学未来的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对于所有的这些问题,就让我们慢慢道来吧。

因果研究简史:从亚里士多德到鲁宾

作为万物的灵长,人类天性当中就包含了对因果关系的好奇。当看到一桩新事物的时候,人们总是会不禁地问:“这东西为什么会这样?它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比如,在战国时期著名诗人屈原的长诗《天问》中,就围绕天地万物运行的因果一口气提出了170多个问题。

在古人看来,因果关系是神圣的,具有极高的价值。据说,曾经有人问过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里特,因果关系到底有什么价值,这位哲人的回答是,对他来说,一个因果关系的价值要胜过一个波斯的王位——尽管这个回答是出自一位哲人之口,但它确实也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了因果关系在人们心中的重要地位。

由于因果关系对人们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因此至少从两千多年前开始,人们就已经开始了对因果问题的相关理论探究。例如,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当中,就曾经提出了著名的“四因说”,把事物的原因分为了“形式因”、“质料因”、“动力因”和“目的因”,并提出了用枚举和归纳来推测因果的操作方法。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弗朗西斯·培根等学者则开始用归纳法来分析事物的因果。随后,约翰·穆勒则在自己的著作《逻辑体系》(注:中译由严复先生翻译,题目为《穆勒名学》)中对通过归纳确定因果关系的思路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并提出了五种分析因果关系的方法。后来,这五种方法被学界统称为称为“穆勒五法”。由于穆勒本人是古典经济学的重要代表人物,因此经济学界或许有权利宣称早在19世纪时,经济学人已经开始了对因果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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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伟/文 北京时间10月11日18点,202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揭晓。经济学家戴维·卡德(David Card)、约书亚·安格里斯特(Joshua D. Angrist) 、和奎多·因本斯(Guido W. Imbens)共同获得这一奖项。和往年惯常的三位获奖者以相同比例分享将奖项不同,根据诺奖评委会的决定,卡德因其“对劳动经济学实证研究性的贡献”而获得了一半的奖项;而安格里斯特和因本斯则因“对因果关系分析的方法学贡献”而分享另一半的奖项。

不过,虽然诺奖评委会专门区分了三位获奖者的贡献以及获奖比例,但事实上,这“三剑客”的研究是有很多交叉的。卡德虽然是做劳动经济学的,但他用的方法主要是因果推断;而虽然安格里斯特和因本斯的获奖理由主要是因果推断,但他们也都在劳动经济学的问题上有所探究。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我们说这次诺奖其实就是颁给因果推断的,似乎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那么,因果推断作为一种计量方法,究竟对经济学有什么重要意义?在现在的经济学领域,究竟有哪些重要的因果推断方法,它们又是如何被应用的?此次获得诺奖的三位究竟在因果推断领域作出了哪些贡献,又会对经济学未来的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对于所有的这些问题,就让我们慢慢道来吧。

因果研究简史:从亚里士多德到鲁宾

作为万物的灵长,人类天性当中就包含了对因果关系的好奇。当看到一桩新事物的时候,人们总是会不禁地问:“这东西为什么会这样?它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比如,在战国时期著名诗人屈原的长诗《天问》中,就围绕天地万物运行的因果一口气提出了170多个问题。

在古人看来,因果关系是神圣的,具有极高的价值。据说,曾经有人问过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里特,因果关系到底有什么价值,这位哲人的回答是,对他来说,一个因果关系的价值要胜过一个波斯的王位——尽管这个回答是出自一位哲人之口,但它确实也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了因果关系在人们心中的重要地位。

由于因果关系对人们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因此至少从两千多年前开始,人们就已经开始了对因果问题的相关理论探究。例如,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当中,就曾经提出了著名的“四因说”,把事物的原因分为了“形式因”、“质料因”、“动力因”和“目的因”,并提出了用枚举和归纳来推测因果的操作方法。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弗朗西斯·培根等学者则开始用归纳法来分析事物的因果。随后,约翰·穆勒则在自己的著作《逻辑体系》(注:中译由严复先生翻译,题目为《穆勒名学》)中对通过归纳确定因果关系的思路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并提出了五种分析因果关系的方法。后来,这五种方法被学界统称为称为“穆勒五法”。由于穆勒本人是古典经济学的重要代表人物,因此经济学界或许有权利宣称早在19世纪时,经济学人已经开始了对因果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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