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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失足是什么意思
2023-10-02 20:38  浏览:26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1-066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9月28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旭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编制《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4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职工监事谭曦东、吴双双是本计划参与人,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披露指引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职工监事谭曦东、吴双双是本计划参与人,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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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1-066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9月28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旭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编制《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4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职工监事谭曦东、吴双双是本计划参与人,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披露指引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职工监事谭曦东、吴双双是本计划参与人,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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