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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关于鲸的资料
2023-10-01 20:31  浏览: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7日、9月22日、9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连续多日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7日、9月22日、9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

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7日、9月22日、9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价格近期连续多日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受行业供给周期、下游消费周期及宏观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出现一定波动,但价格波动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及下游需求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跌的风险。另外,随着“碳达峰、碳中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政策趋严,不排除上游原材料和生产能源供给的阶段性受限,导致公司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成本上升或公司部分产品产能受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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