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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闰四月给妈妈买什么
2023-10-01 20:31  浏览:2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孙雪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27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0%。公司股东上海谱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谱润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尹锋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89,7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22%。公司股东先进制造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进制造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9,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66%。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并于2021年8月30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自身资金需求,孙雪珍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225,002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204,167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计划披露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3月29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408,33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因自身资金需求,谱润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尹锋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696,363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计划披露之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3月29日。

谱润创业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其投资期限已超过60个月,公司在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之前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股东谱润创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3)因自身资金需求,先进制造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251,251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7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3月29日。

先进制造基金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先进制造基金已于2021年9月11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在任意连续3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任意连续3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展开全文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孙雪珍女士作出承诺如下:

“1、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人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以及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的影响,未履行公告程序前本人不得减持。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人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的,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3、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若本人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谱润创业以及先进制造基金作出承诺如下:

“1、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以及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的影响,未履行公告程序前本企业不得减持。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的,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若本企业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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