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千禧路5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骆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5,140,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574%,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524,182,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06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数95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展开全文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24,584,72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2%;555,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8%;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24,584,72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2%;555,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8%;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字:杨兴辉、田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