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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公告视频号是什么
2023-09-27 10:32  浏览:2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智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征询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在公司内部人力资源信息网网站公示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向相关部门反馈。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3日在海尔信息产业园董事局大楼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大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等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下属产业总经理及部门经理,符合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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