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96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核查,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