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1)长输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A1)适用范围: a.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表压,下同)的长输输气管道
b.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3MPa的长输输油管道.
(2) 长输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A2)适用范围:
长输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A1级以外的长输管道。
(3)燃气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B1)适用于燃气管道。
(4)热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B1)适用于热力管道。
(5)工业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C1)适用范围:a.输送《危险化学品目录》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急性毒性类别1介质、急性毒性类别2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急性毒性类别2液体介质的工艺管道;
b.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工艺管道;
c.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工艺管道。
(6) 工业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C2)适用范围: a.GC1级以外的工艺管道
b.制冷管道.
(7) 工业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CD)适用于动力管道。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关于受委托的理化检验单位资质
问题: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2.2.3条规定理化检验工作可以外委,请问:许可规则对受委托的理化检验单位资质有无特殊要求?理化检验单位是否需要取得CMA或CNAS资质?
答复:《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对承担理化检验的外委单位无资质要求。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B1.1.7试制造
(1)试制造样品应当能验证所申请范围需要的制造和检验能力,样品参数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2)试制造样品的设计图样应当经过设计文件鉴定合格(注B-3);
(3)锅炉试制造样品应当符合表B-3的要求。
1
(1)锅筒1只(已完成耐压试验和管接头端部坡口加工);
(2)膜式壁2片(其中1片为平板式,另1片为成排弯式,鉴定评审时对其中1片进行耐压试验);
(3)蛇形管2组(其中1组为合金钢材料,另1组为碳钢材料,鉴定评审时对其中1组进行耐压试验);
(4)带环焊缝的集箱2只(其中1只为合金钢材料,已完成耐压试验和管接头端部坡口加工,另1只为碳钢材料,鉴定评审时进行耐压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