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网停电检修前,计划人员需事先给出负荷转移方案,具体转移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若失电区域不包含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且存在联络开关与其他馈线相墟,此时,负荷转移方案应在满足配电网潮流约束、节点电压约束以及配电网辐射运行约束的前提下,通过较少的开关操作转移较多的负荷。
(2)若失电区域包含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且存在联络开关与其他馈线相连,则应首先考虑化利用光伏系统进行发电。
在转移负荷的过程中,如果为了保证分布式光伏上网发电而造成线路潮流越限或节点电压越,应优先考虑电网运行的安全性,此时可以根据需要切除相应的负荷和分布式光伏。
1)电力系统事故或特殊运行方式下要求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有功功率,防止输电设备过载,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当电力系统频率高于50. 2Hz时,按照电力系统调度部门指令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有功功率,严重情况下可切除整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2)当电力系统频率高于50. 2Hz时,按照电力系统调度部门指令降低式光伏系统有功功率,严重情况下可切除整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3)紧急情况下,若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运行危及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时,电调度部门应切除分布式光伏系统。
通过建立集调度、监视和控制功能于一体的智能配电网调度体系,可以实现对配电网日常运行监视、自愈、停电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管控。智能配电网调度一体化的智能技术支持系统从功能上可以分为三层。
1)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能向配电网输送质量合格、的电能,且不影响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2)参与功率调节的分布式光伏应安装有功功率控制系统,具备有功功率调节、远程控制和就地控制功能,能够执行电网调度部门远程发送的有功功率控制命令,调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有功功率输出,分布式光伏的大输出功率及功率变化率应符合当地电力部门批准的运行方案,保障配电网在故障和特殊运行方式时系统的稳定性。
3)分布式光伏投运前应根据接入配电网的不同运行方式合理配置无功容量,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功率因数在合理的范围内。
4)需要进行电压调节的分布式光伏应具备无功功率调节能力,能自动调整无功功率,保证功率因数在合理范围内,改善配电网的电压水平。
5)分布式光伏接入点的电压正弦波畸变率和注入配电网的谐波电流不得超过GB/T 14549的规定。当分布式光伏接入点注入的谐波电流和引起接入点电压正弦波畸变率超过标准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退出运行。
当包含分布式光伏的电网与主电网分离后,分布式光伏仍继续向所在的独立电网输电,这就是所谓的孤岛。无意中形成的孤岛,可能会对系统、用户设备、维修人员等造成危害,而且低劣的电能质量会损害孤:岛中的用电设备。为了阻止孤岛的形成,与主网并联运行的分布式光伏必须能够瞬时感应电压骤降或主网服务中断并及时与系统解列。任何可以减少孤岛运行时间的手段都可以称为“防孤岛(anti-islanding)”策略。
馈线潮流的不确定性,将会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设置和动作整定带来一定难度。传统的配电网保护是在假定配电线路都是单电源辐射状的基础上设计的,而随着分布式光伏在配电网的渗透,保护系统的设计基础发生了改变。随愈来愈多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有必要相应地调整配电网的保护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