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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热线来电垂询「广州合拓」恶作剧之吻主题曲
2023-10-25 16:50  浏览: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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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前 黄埔区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热线来电垂询「广州合拓」[广州合拓8d46ad7]内容:

广州租赁商铺后发现无法办理营业执照能不交房租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有证据证明出不配合或隐瞒了房屋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则可以解除合同。如不解除合同,单独以该理由拒交租金是不可以的,不管能不能办理营业执照,使用了房屋都应当缴纳房租。如下面这个案件,房屋就认定是承不交租构成违约。

判z决书节选:

关于涉案合同未能继续履行的原因。汪某主张康某公司不配合其办理营业执照构成违约,其不缴纳租金系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对此,本院认为,关于办理营业执照的问题,汪某承租涉案商铺进行经营,因此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主体应为汪某。汪某诉z讼中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以自己的名义向当地行政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行政机关未予登记的原因系康某公司没有履行基本的合同义务。况且,汪某是从经营相同快递业务的手处承接的涉案商铺,对于涉案商铺的状况也是清楚的。因此,汪某把其未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因归责于康某公司,由于依据不足,故本院不予支持,汪某对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汪某未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租金,在康某公司多次发出催缴通知书后亦未及时作出回应,汪某逾期交租行为构成违约,康某公司以此作为合同解除的理由成立。综上,本院认定合同未能继续履行系汪某逾期交租导致。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z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租赁合同纠纷中,装修损失评估费一搬多少?

张静律师解答:视房屋的装修程度和面积及评估工作量而定,一般1-3万左右,工程量大的,评估费会高些。如下面这个案件,是KTV的装修评估,因KTV属于豪华装修,评估工作量大,评估费去到了12万。

判z决书节选:

范某向一审法z院申请对涉案房屋首层及二层房屋装修装饰损失进行评估鉴定,一审法z院依法摇珠选定广州市华某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该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作出穗华价估[2019]195号评估结论书及关于《穗华价估[2019]初034号评估结论书》质证意见的函复,评估结论书中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3月12日,其中首层成新率75%,装修现值损失3220485元,二层成新率62.5%,装修现值损失3364181元。范某为此次鉴定支付鉴定费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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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转租期限超过租赁合同期限怎么办?

张静律师解答:承租z人经出租z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z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关于某医院与华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的问题。双方对于租赁起租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无异议,因合同约定租期为五年,故租赁合同期满日应为2020年12月31日。某医院主张双方在实际履行中口头约定租期至2018年5月31日,但未对此进行举证,华某公司对此不予确认,故法z院对某医院的主张不予确认。双方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该期限长于某医院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期限,根据《z高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承租z人经出租z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z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z法z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之规定,华某公司与某医院约定的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租期无效。双方2015年12月3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的租赁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z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疫情期间租赁合同到期,被隔离无法搬走违约吗?

张静律师解答:因为被隔离导致无法搬走不构成违约,但仍需支付搬离前的占有使用费。

租客咨询:房屋租赁期已经届满,房东现在通知我不再续约,并要求我7日内搬离,但我现在被隔离在外地,无法清点搬家,我属于违约吗?

律师解答: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z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z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z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z人。疫情期间,若出租z人已经明确表示要求解除合同,但承租z人因为防控措施确实无法搬离,应属于不可抗力,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不搬离的同时,也应参照此前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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