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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智慧养老综合体的兴起在有效整合实践中相对分散的养老服务资源、及时回应老年人生活中的各方面需求、优化统筹养老服务流程、提高养老服务供给效率等方面具有很多传统养老服务方式无法比拟的优势,同时还推动了经济、科技、社会的**发展成果快速融入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并不断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业的转型升级。
但正如硬币具有正反两面,智能信息技术应用于养老服务面临着对人性化需求考虑不足的挑战,人工智能嵌入民生改善也将导致社会治理存在从“数字民主”滑向“技术利维坦”的潜在风险。
01 安全风险
智慧养老综合体 养老是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对传统养老服务业改造、创新的产物,实践中,养老服务目标的实现始终离不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高新科学技术的应用与普及,技术在为养老服务产业带来巨大发展机遇,为服务用户提供诸多生活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
**,大数据的运用可能会带来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目前国内个人信息管理极不规范,存在个人信息不准确、统计数据模块标准不统一以及个人信息泄露严重等状况,老年人由于对个人信息重要性和管理方式认识不足,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差,私人资讯遭泄露的风险更加严重。同时,由于数据资源共享存在制度壁垒,很多个人信息被重复、过度采集,以及对现有数据信息缺乏有效分析、科学整合处理的现象也在智慧养老服务开展中非常普遍。
,信息不对称状态下智慧养老服务供给存在道德和法律风险。
实践中,由于缺乏规范的制度约束、质量监管和系统的评估标准,某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许多智慧养老综合体项目很可能沦为假借养老服务之名行商业运营之实的政策投机者,它们既没有搭建**意义上的智慧养老技术平台,也没有下功夫认真研究过老年人群**切实的养老服务需求,仅仅是对养老服务传统做法的智能化包装。
更有甚者,一些智慧养老综合体工程纯粹是利用老年人群疏离信息技术和社会支持网络弱化的劣势,迎合老年人追求身体健康、精神愉悦和贪占便宜的社会心理,放大政府鼓励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效应,实质上蜕变为兜售老年**的无良商家。
而且,由于智慧养老服务提供过程中存在信息技术方面的专业门槛,供需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很多“深陷”其中的老年人反而表现出欣然接受之态并对投资者报以宽容和理解,使得高科技“骗”老颇有大行其道之势。
02 伦理风险
众所周知,家庭在中国文化中尤其重要,它是构成社会有机体的基本单元,是社会秩序稳固的根基。家庭成员面对面的交流和照护具有不可替代的伦理意义,这也是在任何国家、任何时期家庭成员在老年人的养老生活中都具有不可替代性的核心与关键。
同样地,“智慧养老”不能取代人工服务,而智能化技术设备和虚无缥缈的系统无疑是冷冰冰的,不具有人文温度,很难产生心灵的沟通。而且对大多数中国老年人来说,他们所接受的新技术系统及其提供的服务很多时候是无奈的、被动的。这就预示着老年人实际获得的服务可能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善。而且,在智慧养老综合体中过多地应用新技术和服务还可能引发一些伦理和法律问题。
有学者认为老年人的身体风险具有突发性特点,当前**护理服务的滞后性容易引发生命安全事故,主张利用智能设备、互联网传导技术等手段将老年人的身体安全监控前置,建立老年人与监护人、社区、医护方实时共享的网络系统,提高对老年人的安全保护。的确,科学技术的进步很容易实现技术操作者的工具理性,但应用于养老服务过程时,稍有不慎可能就会带来对老年人自由、隐私、尊严、体面的忽视与触碰,产生人际伦理问题。例如,老年人智能监控与自动处置系统也一度风靡市场,但如果在技术系统主动处置过程中发生“机器失误”,谁来负责?如何负责等?基础之问尚无答案。可见,缺乏人文情怀的技术运用极有可能引发新的伦理悖论与法律困境。
03 公平性风险
在当前新媒体环境下,作为“信息贫困者”的父代老年人本身就面临较大的反向社会化压力,即在网络社会,知识的传递、更迭速度加快,老年人由于不熟悉新媒体,掌握的信息资源远远不如中青年人群,借此子代获得了知识反哺的话语权,彻底动摇了父代作为知识主体的地位。
智能化技术的应用的确为老年人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囿于信息知识的有限性,老年人面对种类繁多的智能化产品和铺天盖地的网络信息,自我效能感可能反而在下降,甚至出现挫折感、恐慌感、信息焦虑感等亚健康心理症候。加之中国现有的智慧养老综合服务运作模式主要是基于商业化、经济化的探索,其项目形式繁缛,且大多都是依托地产开发,产业园区建设而建设,面对的是具有较强选择能力的特殊老年群体,项目规划伊始就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大多数老人,尤其是城市低收入老人群体和农村老人容易受到社会排斥,增加社会分化的风险。
此外,受我国历史上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的影响,在福利服务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地区较容易依托智慧养老综合体模式实现老年人养老需求与服务提供者之间的迅速匹配,而在农村或人口较少的乡镇,由于居民居住分散和相关社区配套服务资源短缺,这一模式则很难得以普及和有效发挥作用。
因此,信息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运用很可能带来城乡老人享用养老服务资源方面的不平等。可见,在迅速发展的网络社会,作为“互联网+养老”实践形式之一的智慧养老综合体模式在实际运行中探索如何借助科学技术的力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科技工具与作为主体的“人”的和谐统一,尽量避免精英老人与普通老人之间在养老服务资源获取上出现的“马太效应”也是当前面临的现实挑战之一。